附件1:
2013年扬中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方案
一、考试对象
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,现场测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考试时间:4月下旬,具体时间待定;考试地点:省扬中专
三、考试分值
体育考试总分35分,计入中考升学总分。
四、现场测试项目
现场测试考生每人须测试四项。考生在以下四类项目中各选取1项进行测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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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 别 |
分值 |
可 选 项 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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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类 |
7分 |
单杠、双杠、支撑跳跃、技巧、武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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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类 |
7分 |
篮球运球、排球传垫球、足球运球、乒乓球推攻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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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类 |
9分 |
掷实心球、立定跳远、男生引体向上、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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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类 |
12分 |
女生800米跑、男生1000米跑、2分钟跳绳 |
五、考试规则、评分标准。(附后)
六、免试及计分
因病、残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,可申请免试。申请免试需持有市级主要医院诊断证明书、病历、药费收据,由学生本人填写《中考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》(附后),经家长签字、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,报市招生办公室和市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。免试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。经批准免试的考生以21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。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。考生免试申报工作4月5日结束。